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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階段接軌永續揭露準則 2026 年 119 家百億上市櫃先行



因應國際永續揭露準則 S1 及 S2,金管會 17 日正式發布台版永續揭露準則藍圖,規劃自 2026 年起分三階段推進上市櫃公司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


自2026年起,將由119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先行,2027年起擴大至107家資本額達50億元以上但未達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2028年起其餘1,553家上市櫃公司均要接軌台版永續揭露準則。


金管會證期局長張振山率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王怡心、證交所總經理簡立忠及櫃買中心總經理李愛玲出席金管會例行記者會,正式發布台灣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


金管會評估台灣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後將有四大效益,第一是可提升國際能見度,第二是透過可比較及可信賴的標準防止漂綠,第三是可引導永續資金投資,第四是加速永續轉型及承諾。


考量與國際永續資訊需有可比較性,金管會規劃透過直接採用方式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2026年首次適用的IFRS永續揭露準則須包含S1及S2,2027年起金管會將視ISSB研訂永續揭露準則情形,逐號評估認可各號IFRS永續揭露準則。


接軌時程上,金管會規劃分3階段推進全體上市櫃公司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首先是2026年起資本額達百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先行,2027年起擴大至資本額達50億元以上但未達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2028年起其餘所有上市櫃公司都要適用。


率先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119家上市櫃公司中,有28家為金融業,5家為鋼鐵業、兩家為水泥業、六家為塑膠業;第二階段接軌的107家上市櫃公司,有四家鋼鐵業、三家水泥業及五家塑膠業等高碳排產業。


考量企業成本及法制作業程序,金管會規劃上市櫃公司在股東會年報依IFRS永續揭露準則揭露永續相關資訊,屆時並將提前與財報同時公告。


金管會證期局組長尚光琪表示,舉例而言,若有上市櫃公司規劃具體減碳目標,例如預計在2030年淘汰所有汽燃油車,屆時將影響汽燃油車折舊提列,甚至有企業減碳政策可能影響企業資產減損提列等。


換言之,永續相關資訊可能影響上市櫃公司財務及財報表現,對於投資人而言,能在檢視企業財報的同時一併檢視年報上的永續資訊,將更有參考價值,金管會因此規劃屆時股東會年報將提前與財報同時公告。


張振山提到,若屆時企業股東會年報永續資訊揭露不實,均可引證交法規定開罰。根據證交法第174條規定,將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


揭露內容為給予企業彈性,金管會允許企業有豁免揭露項目,包括首年度僅需考量氣候議題;溫室氣體範疇三延後一年揭露;首次適用年度免揭露比較期間資訊;主管機關可另定溫室氣體計算標準等。


針對量化難度較高的揭露事項,例如氣候相關風險的預期財務影響、氣候情境分析及韌性評估等,金管會准許上市櫃公司可依企業現行技術、資源及能力揭露質性資訊。


若涉及估計事項,例如氣候風險及機會對企業資產及營運活動的影響金額及比重、溫室氣體範疇三等,金管會允許上市櫃公司可依現行合理可佐證的資料估算,無須投入過度成本。


資料來源:財經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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