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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法》上路週年促氣候主流化



2023年2月15日我國公告實施《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於2/15上路滿一週年。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總監趙家緯評點,這一年的進度「不如預期」,但已可從台灣社會的討論中看見「氣候主流化」的修法效果。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則表示,12項優先子法目前完成七項,要盡速把相關子法完成。而另一重要檢核點是,環境部應按《氣候法》於今年提出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


「氣候主流化」漸顯現 氣候治理原地踏步

2023年三讀修法時,環保署(現環境部)拋出半年內提出12項優先子法,包含氣候法施行細則、溫室氣體盤查、自願減量與碳費等,一年後至今,只有七項子法完成公告,接下來還將面臨520新內閣上任,不過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總監趙家緯認為,子法將在520前溝通完畢,並不受交接影響。


《氣候法》首要目標是2050淨零目標入法,趙家緯受訪指出,上路一年以來,已經顯現修法帶來的「氣候主流化」效果,台灣社會開始強調氣候變遷的重要性。今年初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發布民調,有聽過2050國家淨零轉型目標的民眾,2023年比2022年增加17.6%。2024總統大選政見發表與辯論會中,三個陣營的候選人幾乎每場都提到氣候或能源政策。


話鋒一轉,趙家緯也分析,對《氣候法》來說,過去一年仍是「不如預期的一年」,原定去年底就要確定碳費費率、徵收辦法,卻有所推遲,將影響企業的減量投資,碳費的效果也將因此延後。此外,日前公告的子法之一、「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也未能把減量成果報告時限提前,無法與下一年度的預算編列時程配合,增加日後治理難度。


趙家緯更指出,依《氣候法》,中央的氣候治理工作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簡稱永續會)負責跨部會協調,但這一年間,永續會的運作並沒有因氣候法而有改變,沒有發揮統整的功效。


下一個當務之急 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

對於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來說,一年的時間過得很快,除感慨「每天都很忙碌」,他也表示,如今「淨零」一詞可以自然出現在民眾眼前,將來會繼續跟民眾、產業界的溝通合作。展望未來,黃偉鳴說,要盡速把相關子法完成,相關的政策規劃都逐步按照目標落實,也會維持原定2025徵收碳費的規劃。


《氣候法》12項子法已經有七項完成公告,一項正在預告階段,四項與碳費相關的草案還在討論階段。子法完成之後的當務之急,則是展開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的作業。黃偉鳴表示近期將組成技術小組,研商之後展開社會溝通,以符合《氣候法》強調溝通的精神。

依據《氣候法》第10條第4項,主管機關應提出五年一期的減量目標,第三期時程為2026~2030年,環境部必須提前二年,也就是2024年提出。


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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